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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天前貼了篇櫻桃成熟時,格友有和我一樣好奇者,也有早已熟知者,紛紛回應,受益非淺。
格友愛華說,它不叫「櫻桃」,叫「櫻花果」,生吃會有澀味,做成蜜餞,酸酸甜甜.....有初戀的滋味。
過兩天,到南港公園,見一棵樹下,有人在採,走近看,果實結得很密集,顆粒大,多已成熟,樹不高,好採,我也動手分一杯羹。
回家放入玻璃矮杯,加蜂蜜,放冰箱醃漬,前兩天取出,它縮了很多,飄浮在湯汁上。
澀味仍有殘餘,可能就是那殘餘,加上汁的美好味道和艷麗色彩,使格友感到有初戀的滋味,問題是,它如何在格上分享?
苦思良久,豁然開朗,行家用看的,應也感覺得出來!
2010.4.9於台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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