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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看章回小說,古人把東西袖入袖中,戲中也看到模擬動作,一直想不通是怎麼放的,直到近年遊日本,穿過旅館提供的和服,始恍然大悟,原來袖子裡有口袋!


和服仿自唐裝,寬袍大袖,污來的金銀財寶袖入其中,隱秘難察。


民國三、四十年代,公務人員大多穿中山裝,有人譏笑它有四個口袋,專為貪污者而設。


近年,有頭有臉的人物,都著西裝,口袋較之中山裝,有過而無不及,貪污更上層樓。


洗錢案沸沸揚揚,已有一些時間,前兩天當事人再度召開記者會,強調「個人」絕無貪污,機要費沒有放到「個人」口袋。


他在任時的副手觀察入微,聽出弦外之音,不過,她把「口袋」說成「帳戶」,實在,兩者本無不同,但,萬一查出真相,可就不一樣了,至少可以證明他沒有說謊呀!


貪污自古即有,一個金元寶,價值不菲,袖中的兩個口袋,已足所需,中山裝時代,物價飛漲,鈔票貶值,非四個口袋不可,而今,台灣錢淹腳目,收者胃口大,送者大方,動輒以億計,新台幣最大面額不過兩千,美金一百,五六個口袋,能裝幾何?除了卑官小吏,誰還用它?


帳戶應運而生,從國內擴展到國外,用自己的,算是末流。


個人深信,當事人句句實言,錢真的沒有放到他「個人」的「口袋」,既如此,所貪何污?所以,可以大聲嚷嚷!


司法當局,有義務從速查明,還他「個人」一個清白!


2008.9.6於台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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