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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三十六年,我們四個光桿,住台北公園路,雇個下女,自己開伙。

 

有一陣子,下女妹妹常來找她,長我五歲的老劉對她有興趣,可惜流水無情。

 

深秋一個假日,他們三個在打麻將,我在隔間看書,她從姐姐房裡拉開紙門過來,站在我面前說:「先生,你請我看電影好嗎」?

 

我非常意外,又覺得老劉想她在先,我怎能和她看電影呢?於是裝迷糊,大聲嚷嚷:「老劉,人家要你請她看電影」。

 

老劉沒聽到,她也跑掉了。

 

從此,再也沒見她來過,後來她姐姐也辭工走了,我也一直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。

 

事隔一甲子有餘,前幾天無所事事,想起此事,忽有所悟。

 

那時我二十未滿,為四人中最年少者,他們三人常打麻將,我不通此道,因住處離省立圖書館近,借書方便,手不釋卷,有時也持歌本,按譜練唱流行歌曲。

 

那年中秋,巧遇颱風過境,風雨聲中,我們盤坐於榻榻米上,喝鳳梨美酒,享用下女烹飪的佳餚,她也破例與我們同席,正喝得興高采烈,酒卻告罄,欲罷不能,我自告奮勇,冒風雨出門購買。

 

續飲情緒更加高昂,繼以猜拳行令,終於橫七豎八於榻榻米之上,鼾聲四起。

 

偶睜眼,見下女也醉臥於我鄰近。不知道多久之後,她起來調了碗醬油開水,喚醒令我喝下,我知其好意,一飲而盡。

 

妹妹的出現,其來有自,既無意於老劉而仍常來,可知其目標當為少不更事的我,那天見機不可失,單刀直入,可惜那時的我,半生半熟,未解風情,致有此尷尬結果。而今思之,抱歉萬分,人海茫茫,告罪無從!

 

年輕時,長官都說我反應快,半老之年,學會開車後,綠燈起步,輒為同排之先,才體悟長官之言,未過其實。

 

這件事,卻砸了長官招牌,於妙齡少女應已白髮蒼蒼、兒孫成群之後始有所悟,非超慢而何?

 

2012.10.16於台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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